关于矿山开采企业取水许可管理,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做出明确规定,矿山开采企业除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取用水资源均应依法办理取水许可
082021-1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下列取水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 (一)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滦河、珠江、松花江、辽河、金沙江、汉江的干流和太湖以及其
042021-11《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3号发布)是水利部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配套规章。该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具有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
012021-11施工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严格审查水土保持设计;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提高参建单位意识;成立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压实责任。 施工中:加强水土保持施工管理;
282021-10采用“天地一体化”方式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主要利用无人机对项目区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利用无人机航摄成果进行水土保持信息定量采集及调查取证,经GIS处理后,对其信息进行储
252021-10行业未固化。技术理论、审批制度和审批部门变更频繁,技术单位变更也频繁,不断有新公司入围,没有垄断现象,一般情况也没有明显的排外现象。因此,有小公司存在和成长的机会。 关联行业多。涉及
212021-10哪些单位需要做水资源论证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发布第15号令发布)规定: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
192021-10介绍管线路径的规划意见、项目土地预审相关情况,从工程占地是否漏项、永久占地是否符合用地预审或行业用地指标要求、临时占地是否合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对上述项目组成、施工布置等进行全面分
132021-10《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主要针对平原区、山丘区以及城市建成区、大型水源地、超采区、海(咸)水入侵区、地面沉降区等区域地下水监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主要针对污染
112021-10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
082021-10主要包括: 1.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情形; 2.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情形;
292021-09各省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如何计算?是通过“用水量/水资源总量”得到吗? 《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相关计算进行了明确: “4.
262021-09建设项目采用地源热泵利用取水回灌的方式取热,是否需要做水资源论证? 根据水利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
232021-09畜禽养殖业用水是属于工业用水还是农业用水?是否需要办理取水许可? 现行取水许可管理取水用途分类中,工业用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生产用水及厂区内职工生活用水,农业用水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灌溉
172021-09工业企业取水是否需要进行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并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申请批复后是否需要发证?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
152021-0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是指监测单位依据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监测结果,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评价,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中明确“绿黄红”三色评价
132021-09用水户提交年度用水计划后,管理机关在具体核定其用水量时,如果该用水户近三年实际用水量接近其取水许可审批量,用水效率也达到了用水定额考核要求,目前核定其用水计划量要小于该企业的需求量,不能满足企业
102021-09取水许可证到期延续,取水单位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了申请,对取水单位取水量、实际取水量全面评估后,是不是可以以5年平均取水量的最大取水量核定水量给予延续?这样取水量
072021-09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原取水许可证注销后,取水单位或个人重新申请取水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还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012021-09139号文提到的“遥感监测施工期每年不少于1次”,即施工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遥感监测。 受南北方气候气象条件影响,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卫星遥感影像的选取存在一定局限性。如南方地区,受汛期多雨天气影响,云覆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