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创景,打造“专业,专注,周全”的一站式服务供应商!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联系方式| 在线咨询
服务热线:

173 0800 8988

189 8096 0998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最新资讯
行业资讯 公司动态
项目建成满两年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2-05-18 10:55:58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105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报备,应当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但投产使用已达两年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再要求生产建设单位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同时,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以水土保持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要求为依据。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润泽创景
第三方独立咨询机构
一站式服务机构
咨询与策划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8000多个成功案例
10余年咨询与策划经验
31个行业甲级资质
合作流程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


公司优势

10余年策划经验
服务辐射全国,四川,重庆,贵州

经验优势

丰富的项目经验
拥有高素质专家团队执笔

资质优势

(甲级、乙级、丙级)
国资全行业资质,保障通过率

服务优势

庞大的数据库信息
协助解决相关事项,免费适当修改

费用优势

透明收费,24H报价
根据客户编制需求收费

快速获取方案及报价
×
查询内容:
联系方式:
免费客服热线:173 0800 8988
专家直拨热线:189 8096 0998
173 0800 8988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