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8 17:06:24 来源:润泽创景 浏览次数:1780
2018年4月3日,水利部召开了2018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会议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明确提出要规范管理,严格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程序和专家遴选,制定和完善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和自主验收制度,加强验收备案管理和事后监管。
2018年4月4日,水利部下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47号),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可以说是对这次会议要求的具体落实。后续,自主验收、备案管理、过程监管等应该也会出台相应细则或规定,进一步夯实规范管理的基础。
从这份通知来看,有3点信息值得从业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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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评审细则是规范水利部审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但是除了流域机构以及评审单位外,还下发至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等,要求各省遵照执行,并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该细则,制定地方的技术评审工作规定。
目前,各地在水保方案评审方面主要采取几种形式,一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水土保持机构负责技术审查;二是水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技术审查;三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审查会,直接进行技术审查。因此,水利部印发该细则,明确评审单位责任、审查专家责任、评审流程、专家管理要求等,大有强化审查之意,使各地能够规范技术评审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水平。
2
该通知明确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实行专家负责制。也就是说无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还是委托技术评审单位评审,最终对结论负责的是专家。同时,对专家进行分类,根据其专业擅长情况,分为水土保持工程类、植物类、综合类以及技经类,分别对报告相应内容进行把关,更加突出专家的精和专,让每个专家真正负起责任,改变现有许多审查会一群专家集体负责、责任不清的局面。从这一点来看,未来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必将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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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要求明确坚持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一稿制”,技术评审采取评审结果“不见面”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由评审单位直接上报水利部,不在评审会议期间向建设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反馈。也就是说,评审后的结论是“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再给予修改完善的机会。审批部门依据评审意见,即可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实际上,水利部审批的项目从2016年下半年就开始“一稿制”审查,这次要求各地遵照执行,亦有在全国推行“一稿制”审查之意。
综上,无论从近两年行业监管文件密集出台,还是从单个文件要求细化来看,水土保持严管的号角已然吹响,行业发展必将有新的气象。
对于一些真正有水平的技术服务单位而言,“严管”实际上是一个利好消息,是整个行业发展的契机,大家要有信心。大浪淘沙过后,才能知道到底是谁在“裸泳”。未来,面向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服务市场将会发展得更好、更健康。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