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创景,打造“专业,专注,周全”的一站式服务供应商!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联系方式| 在线咨询
服务热线:

173 0800 8988

189 8096 0998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最新资讯
行业资讯 公司动态
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要点

发布时间:2024-05-16 09:13:52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309

一、编制单位要求
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依法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流失监测的,由其承担编制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自行监测的,由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

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验收成果的生产建设项目,由运行管理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

二、监测要求

开展水土流失危害调查、勘测工作应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 GB /T 51240—2018)、《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 GB /T 51297—2018)、《水土流失危险程度分级标准》( SL 718—2015)和《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 ∶50 000)》(DZ /T 0261—2014)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调查、勘测方法应根据调查对象来确定,水土流失危害面积的确定可采用实测法、填图法和遥感监测法等,水土流失危害其他指标和危害程度的确定可采用实地调查、测量、勘察和询问等方法。

在水土流失调查、勘测过程中出现险情时,应立即停止调查、勘测工作,并根据危险产生的原因和可能发展的破坏形式,采取控制、加固措施,待危险消除后方可继续。

三、文本要求
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编写和印制应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办水保〔2018〕135 号) 相关要求,报告格式应符合图1 编制框架。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编制内容宜简明扼要,数据真实,专业术语规范准确,结论客观。

四、时限要求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后,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调查、分析,根据水土流失动态变化、隐患排查、治理恢复及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等情况,持续开展后续跟踪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后果、恢复现场后结束。水土流失危害事件报告编制应在7天内完成,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如有相关业务需求或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费用及编制报告流程,可致电技术负责人
电话:173-0800-8988;189-8096-0998


润泽创景
第三方独立咨询机构
一站式服务机构
咨询与策划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8000多个成功案例
10余年咨询与策划经验
31个行业甲级资质
合作流程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


公司优势

10余年策划经验
服务辐射全国,四川,重庆,贵州

经验优势

丰富的项目经验
拥有高素质专家团队执笔

资质优势

(甲级、乙级、丙级)
国资全行业资质,保障通过率

服务优势

庞大的数据库信息
协助解决相关事项,免费适当修改

费用优势

透明收费,24H报价
根据客户编制需求收费

快速获取方案及报价
×
查询内容:
联系方式:
免费客服热线:173 0800 8988
专家直拨热线:189 8096 0998
173 0800 8988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