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31 11:04:24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377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考虑不具备召开技术评审会议条件:
(1)对主体工程基本情况把握不准、现场查勘深度不足,工程项目组成、规模、布置及施工工艺等表述不清楚;
(2)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功能评价、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预测及可能发生的灾害评价深度不足,分析结果不能为方案批复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3)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过于笼统,防治措施设计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临时防护措施安排不到位,不能有效减少和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及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灾害;
(4)水土保持监测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等总体安排和设计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对水土保持监测的实施缺乏指导和控制作用;
(5)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不准确,图纸、工程量和概算不一致,独立费用明显不能满足开展相关工作;
(6)不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文字、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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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资质3星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资质3星
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资质乙级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资质乙级
水利设计行业丙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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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