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6 13:54:22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1008
1. 水资源论证的重点
重点从水资源管控指标的符合性,以及规划需水规模、节水评价、取水退水方案、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措施的合理性等方面提出意见;
2. 由谁规划审批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所属部门审批的规划,其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划审批前,对规划编制部门提供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相关论证材料组织进行审查,对涉及跨省江河流域水资源配置的,应征求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对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划征求意见环节,向规划编制和审批部门提出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意见或建议。
已审批的相关规划,规划内容有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开展水资源论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工业、农业、能源等需要进行水资源配置的专项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新区)规划;
涉及大规模用水或者实施后对水资源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规划。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