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1 15:40:58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793
符合水土保持法规定的“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沙壳与地衣等,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的要求,在选址(选线)和建设方案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源头的土石方数量与平衡,保证最大程度上减少弃渣的产生;
要充分贯彻水土保持法提出的“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和《标准》中的弃土(石、渣)应综合利用的条款规定,在建设过程中要保证余方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即建设过程中的资源化管理;
对不能利用的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弃渣场)进行定点合法合规管理。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