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2 11:53:02 来源:水利部 浏览次数:845
一是联合原环保部印发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印发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各地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的标准。二是经国务院同意,水利部牵头建立10部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水利部成立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推进会商机制和考核评估和奖惩机制,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三是针对带有普遍性的河湖突出问题,集中部署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全国河湖采砂等全国性专项行动。针对长江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长江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排查和清理整治行动、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行动,推动长江大保护。四是印发“一河(湖)一档”建设指南、“一河(湖)一策”编制指南、信息化建设指南等技术文件,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五是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在部网站开设河长制专栏、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编制辅导报告、选派授课专家支持地方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宣传培训。
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截至2018年6月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河长制组织体系、配套制度、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实现河长“有名”。全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其中省级河长409人,60位省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将河长体系延伸至村,设立村级河长78万多名,打通了河长制“最后一公里”。各级河长巡河调研,掌握河湖基本情况,查清查实涉水问题,协调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因河湖施策开展专项行动,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管理保护难题,不少河湖面貌逐步好转,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目前,全面推行河长制进入了新的阶段。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指导督促各地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实现名实相副,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来源: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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