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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工等高耗水行业项目的水资源论证中限制或禁止使用地下水的规定吗

发布时间:2021-12-09 09:22:00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971

有关法规对地下水取水许可作出明确规定: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二)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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