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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评估水土保持监测组织形式主体责任与委托单位

发布时间:2021-11-18 14:02:41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771

从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来看,开发区管理机构要落实开发区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做好区域内土石方综合利用、调配及集中堆放等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加强表土保护及雨水集蓄利用,督促指导区域内项目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推动实现开发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开发区管理机构应作为开发区水土保持监测的主体,统一组织委托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可不再单独委托。


同时,委托单位应成立专门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负责水土保持相关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按时报送开发区水土保持监测季报表,做好入驻园区的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其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协调各参建单位和监测单位,做好土石方量统计、措施落实数量和进度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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