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创景,打造“专业,专注,周全”的一站式服务供应商!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联系方式| 在线咨询
服务热线:

173 0800 8988

189 8096 0998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最新资讯
行业资讯 公司动态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和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发布时间:2020-09-01 17:55:52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1311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1)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水利部办公厅2015年6月23日以办水保【2015】139号文发布;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2018.07.10)

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2019年5月31日);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2019年7月30日)。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2020年7月28日)。

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年报、监测总结报告,以及现场监测原始记录及相关表格、照片影像等资料。

监测实施方案: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保监测实施方案的大纲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监测季度报告表:工程建设期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季度报告表格式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里规定格式填写;

监测年报:工期3年以上的项目,应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宜与第四季度报告结合上报;

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月内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年报和总结报告大纲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里规定大纲编写。

其他: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后7日内报送水土流失危害事件报告。

水土保持监测的原始记录及相关表格等均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润泽创景
第三方独立咨询机构
一站式服务机构
咨询与策划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8000多个成功案例
10余年咨询与策划经验
31个行业甲级资质
合作流程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


公司优势

10余年策划经验
服务辐射全国,四川,重庆,贵州

经验优势

丰富的项目经验
拥有高素质专家团队执笔

资质优势

(甲级、乙级、丙级)
国资全行业资质,保障通过率

服务优势

庞大的数据库信息
协助解决相关事项,免费适当修改

费用优势

透明收费,24H报价
根据客户编制需求收费

快速获取方案及报价
×
查询内容:
联系方式:
免费客服热线:173 0800 8988
专家直拨热线:189 8096 0998
173 0800 8988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