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否需要申报及适用审批
发布时间:2019-10-22 15:51:17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1656
适用审批的情形: 依法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且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政府投资项目。
适用备案的情形: 依法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所有社会投资项目及不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政府投资项目。
免予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形: 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万m³ 且征占地面积不足1h㎡ 的; 无新增建设用地的公路路面改造、养护等情形; 进行地质灾害、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在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批准并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开办生产建设项目的等。